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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陕西征女兵正式启动

2009-11-04 13:12 来源:99健康网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

  今年对女兵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征集。符合征集年龄、学历要求的女青年均可报名应征,届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3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各市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还要携带今年高考准考证、考试成绩单(高考成绩在340分以上)原件。

  征集时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对体检、学历、面试等进行量化打分,然后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政审名单。比如:身高的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标准体重=(身高-110)Kg,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打分时突出文化程度,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或结业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同时,可根据相关条件进行加分,如中共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

  户口所在地报名 家属优待安置

  应征的基本程序,将按照应征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办理入伍依次进行。

  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进行应征报名。被推荐的应征对象,按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接受政治审查。由县级兵役机关对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集体审定。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将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应征公民接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新兵到达部队后,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高学历应届生优先征集

  本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今冬征集男兵大学生比例各级不得低于征集数的20%,女兵征集中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征集数的20%。

  本科应届生年龄放宽至24岁

  公民应征服兵役要过政治审查、体格、年龄“三关”。要求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征集的男青年为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高校应届生入伍政府补偿学费

  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今年出台了大学生入伍8大优惠政策。譬如,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省征兵办公布举报电话

  征兵工作期间,将坚决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增大征兵透明度。各级纪检部门将重点查办反映征接兵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

  为抓好廉洁征兵,省征兵办将派特别检查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集中政审家访等多种措施继续加强廉洁征兵,对于违反征兵政策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惩处。

  省征兵办公室同时设立举报(咨询)电话是:029-84729548、029-84729542,省军区纪委设立的举报电话是029-84729684,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冬季征兵12月31日前结束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省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前结束。其中,各地征兵体检于11月20日前全部结束。担负进藏、进疆新兵征集任务的地区,征集时间将适当提前,确保11月25日前将新兵运送至空运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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