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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儿童被注射过期药 过期药品有哪些危害

2018-08-26 13:22 来源:环球网

  针对抚州第五医院使用过期药品事件,市卫计委作出了处理意见。记者获悉,除责令抚州第五医院限期改正外,该医院一批人员被处理。

  事件回顾

  14日上午,抚州第五医院一名住院患儿的父亲祝先生,无意中发现医院给儿子输液用的“0.9%氯化钠注射液”刚刚过期。医院接到反馈后,立即采取了相关紧急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截至目前,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祝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过期药品的药瓶。记者看到,该药品为规格5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生产企业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瓶身外标签上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7日,有效期至2018年7月。记者在医院走访了解到,有数名患儿在医院注射了这一刚过期药品。

  抚州第五医院医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0.9%氯化钠注射液”俗称生理盐水,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均属同一批号(K16080703)。接到患者家属反馈后,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这一批号的“0.9%氯化钠注射液”,对未启封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封存,并在全院开展针对误用过期药品的大排查,经排查后发现,医院只有儿科误用了过期“0.9%氯化钠注射液”。

  初步查明,该科室先期预领了该药品存放在科室内备用。用至今年7月底还剩余30余小瓶,因工作疏忽,儿科没有发现剩余的30余小瓶已过期,继续顺延使用了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

  使用过期药品的危害

  1.伤身

  有些药物因为保存不当,该冷藏的没冷藏,该密封的不密封,很可能还没过期,就已经变质。如糖浆或许会因此发霉,中药蜜丸也可能因此生虫、变干。若不小心服用了这样的药,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2.毒性增加

  疫苗、血清如放过期,毒性会增加;如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此外,处置不当还会诱发疾病,比如青霉素如果散发到空气中,可能诱发青霉素过敏;一些粉剂若不慎沾到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红肿、溃烂等。

  3.可能减效

  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还有用于心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过期药品如何处理

  1.片剂、丸剂、胶囊剂型的药品应将纸包好,投入密闭纸筒内丢弃。

  2.喷雾剂类药品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无明火的条件下,彻底排空。

  3.滴眼液、外用药水、口服液等液体制剂的药品应在彼此不混杂的情况下,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

  4.针剂、水剂类注射药品切勿擅自开启,连同完整包装投入密闭纸筒内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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