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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关于食品安全二三事

2018-09-05 10:33 来源:99健康网

  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山西金麦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超标;标称山西圣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检出氯霉素;太原市牛转八喜乾坤火锅店加工的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超标;太原市绿城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合格;运城市南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临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稷山县新昌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稷康·特制·稷山蜜枣,菌落总数检出值不合格。

  山西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食药监局及时核查处置,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延伸阅读:关于食品安全二三事

  问:食品安全是能做到零风险的吗?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都可能面临风险,何况是“吃”。无论你是自己种植还是大规模种植,无论是初级农产品还是深加工,无论谁来生产谁来监管,都没有零风险。

  没有零风险,我们还是要种植,要生产,要消费,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不吃。

  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

  问: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

  不一定。一个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原因很多,标签问题、超过保质期、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可能只是风味不佳了,未必就有害;至于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为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留“安全余地”,所以只能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会有引发健康问题的“风险”,但并不绝对致病。对于媒体报道的不合格食品,不要直接下定论有危害,也用不着马上恐慌。

  问: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就是“毒食品”吗?

  不一定,有句话叫“离开剂量谈危害就是耍流氓”,就是说,是否产生危害要看该种物质的剂量。所谓的致病物质(包括“致癌物质”)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并不是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有一定致病,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问:超过标准限量的产品一定是有危害的对吗?

  大部分时候都是这样,但不能将其绝对化。

  这需要对标准的制定有一些基本了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地位和法律是等同的,所以违反国标的产品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可能召回、对消费者赔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产品超标,肯定是更趋于有健康危害的,但对于具体事件仍要具体分析。有些情况即使超标了也不会有即刻的健康危害,但有些情况则必须极为严苛,比如婴幼儿食品中的重金属绝不允许检出。

  对于国标国内标准的差异,只要不是相差很大,一般也不用特别大惊小怪,因为有时候这些差异跟健康关系不大,而是考虑到其它因素。

  因为有各种环境、要素、认识的变化,产业的发展,所以标准处于不断的制修订过程中。

  那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看到各种所谓的超标报道时,不用急着恐慌,先看看具体危害的分析吧!

  小结

  1.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

  2.只能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会有引发健康问题的“风险”,但并不绝对致病。

  3.并不是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有一定致病,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

  4.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看到各种所谓的超标报道时,不用急着恐慌,先看看具体危害的分析吧。(参考来源:中国医药报、南方号广东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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