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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先兆流产原因前,切勿滥用“保胎药”

2011-08-04 17:11 来源:99健康网

    流产,一般是指妊娠在7个月内就终止并娩出不成熟的胎儿,发生在头3个月内的称为早期流产,发生在3~7个月之间的称为晚期流产。

    引起流产的原因很多,但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受精卵本身有缺陷所引起的。据统计,流产者约有80%是由于受精卵有缺陷,胚胎不能发育或发育不全所引起的。染色体异常、胎盘异常、胎儿发育不全、没有胎儿等都可使孕母在妊娠3个月内发生流产。孕母自身的疾病,如患有子宫肌瘤、子宫发育不全、严重贫血、心血管疾并疱疹、风疹、梅毒等疾患都有可能造成流产。

    此外,母亲体内蛋白质不足、母儿血型不合等情况以及孕母腹部受到外来打击、强烈的情绪波动、性交不节制(尤其是受孕后3个月及产前2个月内)等,也会引起流产。这种流产,大多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是母体孕期的一种保护性反应,目的是为了避免生出不正常的胎儿或排出死胎。在某些病理性因素情况下,即使胎儿能发育成熟和正常分娩,也很可能是智力不全或先天不足的畸胎儿,日后对家庭和社会无疑都是一种负担,这类流产对母体和家庭来说无疑是有益的。

    在没有查清先兆流产的原因之前,切不可滥用“保胎药”保胎。当然,有时也侥幸产下一个正常胎儿,但从优生的角度来看,抱着侥幸心理怀胎无论对孕妇还是对后代都是不负责和不科学的。因此,有了流产迹象,能否避免流产,可否使用保胎药,必须听从医生指导,切不可凭感情擅作主张。那种以为所有的流产都能保的“药”,实际上并不存在,也没有必要存在,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避免流产无“良药”。如果是因劳累、情绪激动诱发的先兆流产,一般说来只要注意适当休息,尤其是卧床休息,减少子宫收缩的刺激,同时在医生指导下应用一些镇静类和维生素类药物,大多可防止症状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医院经常使用的助孕药物是黄体酮等,但只适用于用黄体酮等药物助孕的、经医生检查没有遗传性疾病及自身病理疾患的孕妇。在这些人的正常的妊娠中,有时可因母体体内黄体酮不足而引起流产。

    黄体酮等助孕药物有使子宫血供充足、内膜肥厚、抑制子宫收缩、糖元沉积、适宜于受精卵着床等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利于受精卵发育和胎儿正常发育。有阴道流血、腰酸背痛等先兆流产症状及有流产史者,如果经医生检查适宜用助孕药,可每日肌肉注射10~20毫克黄体酮,连用数月。经治疗后,如果症状消失,继续妊娠到足月,是可以分娩出正常胎儿的。在孕母体内,有一种被称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性激素,它在体内有维持黄体功能、延长黄体寿命、促进黄体分泌孕激素和雌激素等作用。应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也有良好的效果。

    有的医院采用中药预防流产(尤其是习惯性流产),也颇有效。如“固胎饮”即为较有效的方剂之一,其组方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辨证使用。

    孕妇发现自己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应尽快到医院检查,以明确病因和胎儿的状况,但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阴道检查,以减少对子宫的刺激。如妊娠反应阳性,结合体温和B超检查认为适合保胎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保胎治疗;如阴道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或其它诊断查明胎儿已死亡或难免流产,应尽早终止妊娠,防止出血及感染。

    保胎治疗也可根据中医辨证原则选择服用中成药或方剂:如属于肾虚的患者,可服用保胎丸以益气补血、固肾安胎;属于血热阴亏型患者,可服用孕妇金花丸以滋阴清热、养血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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