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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羊水少怎么办

2011-10-10 14:27 来源:99健康网

  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者,称为羊水过少(oligohydramnios)。妊娠早,中期的羊水过少,多以流产告终。羊水过少时,羊水呈粘稠,混浊,暗绿色。过去认为羊水过少的发生率约为0。1%,但近年由于B型超声的广泛应用,羊水过少的检出率为0。5%~4%,检出率有所增加。羊水过少严重影响围生儿的预后而受到重视。

  羊水过少是胎儿危险的,极其重要的信号。若妊娠已足月,应尽快破膜引产,破膜后若羊水少且粘稠,有严重胎粪污染,同时出现胎儿窘迫,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结束分娩,在除外胎儿畸形后,应选择剖宫产结束分娩。剖宫产比阴道分娩可明显降低围生儿死亡率。

  近年来应用羊膜腔输液防治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取得良好效果。方法之一是产时羊膜腔安放测压导管及头皮电极监护胎儿,将37℃的0。85%盐水,以每分钟15~20ml的速度灌入羊膜腔,一直滴至胎心率变异减速消失,或AFI达到8cm。通常解除胎心变异减速约需输注生理盐水250ml(100~700ml)。若输注800ml变异减速不消失为失败。通过羊膜腔输液可解除脐带受压,使胎心变异减速率,胎粪排出率以及剖宫产率降低,提高新生儿成活率,是一种安全,经济,有效的方法,但多次羊膜腔输液有绒毛膜羊膜炎等并发症。

  孕妇羊水少的治疗原则

  1. 早,中期妊娠,发现羊水过少,从优生角度来看,以终止妊娠为宜。

  2. 妊娠28~35周,发现羊水过少,而B超未发现明显胎儿畸形,给予改善胎盘回圈,羊膜腔内注液治疗,以增加宫内羊水量。

  3. 凡妊娠35周以上,发现羊水过少,经处理后,羊水量未见增多,在排除胎儿畸形后,应终止妊娠,产程中严密观察,遇有宫内窘迫者,应予给氧,如短期内经阴道不能结束分娩者,则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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