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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疱疹孕妇用药需谨遵医嘱

2009-11-09 09:07阅读数 : 3192
朱笋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

  医生对孕妇用药慎之又慎

  孕妇用药,确实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因为胎儿要通过胎盘与母体发生物资交换,吸收营养,排除废物。因此,母体内的物资包括药物也能进入胎儿体内。胎儿肝肾尚处发育阶段,缺乏解毒与排泄功能。虽然有的药物对母体无害,但对胎儿有害。特别是怀孕头三个月,是胎儿器官形成的发育期,最容易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后三个月胎儿虽然日趋成熟,但仍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因此,医生对孕妇用药慎之又慎。

  孕妇带状疱疹不宜用药

  陶女士怀孕已经6个多月了,前些天感到右肩疼痛,接着胸腹部灼热潮红,出现了成簇的粟状水疱。到医院皮肤科检查,确诊为“带状疱疹”。但是在用什么药时,医生却作了难:使用抗病毒和止痛药物唯恐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激素类药物也是禁忌。于是医生告诉陶女士:“不能用药,你生活上多加注意吧。”陶女士又到另外一家医院,诊断相同,也不给开药。

  过了两天,陶女士身上痛痒难忍,又找了一位皮肤科专家。这位专家确诊是带状疱疹。专家说,该病治疗原则是抗病毒、镇静、止痛、消炎,如一般采用复方阿司匹林、消炎痛、病毒唑、卡马西平等,还可采用皮质类固醇激素等,这些药物对孕妇来说都是不宜使用的。

  医生对患带状疱疹的孕妇当然不能用这些药。同时,带状疱疹患者有的2~3周后可自愈。疱疹病毒不进入血液,不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危害。因此,孕妇患了带状疱疹也不必忧心忡忡、急于用药。这位专家根据陶女士的病情,为她开了清热解毒口服液,维生素B1、B12片,还有炉甘石洗剂外用,并嘱咐她注意休息、心情平静、不吃辛辣食物等。一周后,陶女士症状消失,疱疹干燥结痂后脱落,未留疤痕。

  孕妇的用药原则

  能不用药就尽量不用药,能用一种药就不用两种药,能用口服药就不用注射药。同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擅自用药。当然,慎用药不等于完全不用药,如果妊娠贫血或合并其他疾病等,就要及时用药治疗。

标签: 疱疹孕妇 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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