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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待艾滋病的态度对吗?

2009-12-01 08:43 来源:99健康网

世界艾滋日深度讨论

  第22个世界艾滋病日即将来临,有关预防艾滋,关怀艾滋病人,关心弱势群体的资讯开始铺天盖地涌现。不管你愿不愿意,普通民众在每年12月1日前后都要被动经受艾滋病相关资讯的洗礼。笔者不禁想到,这种灌输式的、恶补式的洗礼到底有多大效果?艾滋病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要问艾滋病到底离你有多远,我的回答是:空间上来说,也许两三米,也许几百米,但最多不过几千米;时间上来说,也许几个小时,也许几天,但最多不过几个月。这句话无需解释,理解的自当理解,不理解的解释也不理解。 

  当然,现在提及艾滋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非但知晓,还能说出一大堆相关观点。笔者近期由于工作关系,浏览了一些网上流传的帖子,慢慢体会到,真正的危险也许并非来自艾滋病本身,而是来自我们的无知。许多表面上看似正确而且被广泛认同的观点,其实经不起深究,而且往往对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无益。以下列举数例,以正视听。#p#副标题#e#

  1、“千万别与艾滋病人发生性关系。”?

  这条言论真是“正确的可怕”。艾滋病只有三条传播途径,经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好了,我母亲不是病毒感染者,我也不输血,唯一可能的漏洞来自性。禁欲不现实,那么只要我只和“不携带艾滋病毒的人”发生性关系,我就是安全的。 

  但是问题的实质不在此处。如果真的能实现只和所谓“不携带艾滋病病毒”的人发生性关系,当然安全。问题是,你不知道谁携带,谁不携带,而且永远不会知道。很多携带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携带,另一些携带者由于社会压力等方面的原因往往隐瞒事实。这条正确到可怕的言论无法操作,而且操作起来非常危险。

  更进一步讲,这是一条非人道的,歧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言论。艾滋病病人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需求,而且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权力。只是在此之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多了一条义务,就是运用一切可能的措施阻止艾滋病毒的进一步扩散。当然,选择禁欲最安全,但选择禁欲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额外的”“高尚的”付出,他可以选择,但别人不能要求。    而且,人生存在无数的可能性,未来会发生什么,不可预计。你禁欲三年,也可能会毁于一夜。有些情境下,人的脆弱会打败坚强,兽性会打败人性。

  任何企图孤立,排除艾滋病毒携带者的言论,究其本质都是偏颇的。它只能使艾滋病毒携带者和患者感受到更大的社会压力,感受到更大的不公。这种言论是反社会型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催生剂,只要有一人因为过大的社会压力而崩溃,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其危险程度不可预计。而只有足够的宽容,足够的关怀,加上科学合理的引导,才能安抚艾滋病毒携带者那颗已经受伤的心,调动个人最大的能动性,阻止病毒的进一步扩散。#p#副标题#e#

世界艾滋日深度讨论

  2、“年轻人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婚前性行为。已婚者不要发生婚外性行为。任何人都不要参与卖淫嫖娼。”?

  笔者认为,一切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首先要认清事实,然后针对事实制定措施。而不是想当然,禁止这个,禁止那个。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喝水有时候能噎死人。但是谁都不会因为危险的存在而戒掉喝水。

  同理,性需求和喝水一样非但正常,而且正确。孔子言:食色,性也。尼采认为,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是一个人快乐时另一个人不那么快乐。而只有性是“自然慷慨的赐予”,性是一件我快乐你同样快乐的事。“性爱与同情感和崇拜之情在一点上是共同的,即一个人通过做使他自己愉快的事同时也给另一个人以快乐,这样一种仁慈的安排在自然中并不多见!”--尼采。

  毋庸置疑,婚前同居普遍存在,人人都耳闻目睹。婚前性行为也广泛存在于我们周围。一件客观存在的对人人都无害的事凭什么要禁止?而且中国的结婚年龄普遍较晚,性成熟到结婚往往要很长的时间。笔者认为,合理的缓解和释放往往比压抑要好。鲁迅教导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同理,婚外性行为和卖淫嫖娼也是客观存在,他们不会因为你拿一片叶子障目就自动消失。很显然,人们也不会因为存在传播性病、艾滋病的风险,而放弃获得这种快餐式快乐的权利。

  显然,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这种“存在”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应对措施,而不是妄图消灭这种不可能消灭的“存在”。当前,安全套的使用是阻止病毒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如果安全套使用正确,阻止病毒的效率可以达到100%。此处“正确”使用的含义包括:质量可靠的安全套,性行为过程中一直使用和过后的妥善处置。笔者此处之所以不用“避孕套”,是因为这层薄膜用于“阻止病毒传播”方面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它用于“阻止精子和卵子相遇”方面的作用,因为现代社会单纯为繁殖而进行的性活动所占比例显然微乎其微。
所以,危险的性行为客观存在,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如何让这种危险的性行为安全化,而不是一棒子打死,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危险的不是性,而是无保护措施的性。#p#副标题#e#

世界艾滋日深度讨论

  3、“预防艾滋,远离同性恋。”?

  让笔者痛心疾首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种言论居然还在网上有着广泛的拥趸。真理往前一步就是谬误,这句话就是对这条言论的最好注解。

  11月24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9年全球艾滋病流行报告》暨《2010年艾滋病防治前景展望》在上海发布。中国卫生部长陈竺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内新发现的感染者中,经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总体比例超过了70%,同性间的传播已经达到了32%,中国非常关注包括同性性行为传播在内的经性行为传播艾滋病上升的问题。

  媒体在此处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媒体是断章取义这个成语的忠实实践者。请注意,经性传播占70%,同性间传播占32%,那么异性间传播占多少?对,38%。所有的媒体都在引导民众关注同性间性传播,却用回避来蒙蔽大众的眼睛,让他们忘记经异性间性传播同样危险甚至更危险。

  由于调查研究的阻力和获取数据的方式不同,男性性接触人群在人群中所占比例是多少,不同的研究机构得出的结论往往相差很远。不过1--5%之间似乎是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那么,男性性接触人群在人群中是少出派,然而他们却为“艾滋病毒的传播”贡献了32%的比例,几乎接近数量大得多的异性性行为的传播。这个事实说明,男性同性恋者是高危人群中的高危人群。#p#副标题#e#

  当然,笔者没有进行过调查研究,只能在此做一番“常识”上的推测。首先,男男性行为不涉及避孕,这就使很多“圈内人”放弃安全套的使用。其次,男同性恋者往往存在乱交、一夜情、性伴数量庞大等问题,他们虽然生活在社会“黑暗的角落”,但往往性观念开放,随机发生性行为的机会很多。再次,男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肛门性交的人数众多,由于直肠肠壁的特性,肛门性交是所有性交方式中最容易传播病毒的一种。其危险性远远大于经阴道性交和口腔性交。综上,皆是艾滋病毒在同性恋人群中肆虐的原因。

  其实,只就艾滋病病毒的传播而言,危险性:男男性行为>异性性行为>女女性行为。按照某些道学家的逻辑,我们都远离同性恋还远远不够,所有的女性都应该去搞女女同性恋,因为那样更安全。女性同性性行为的体液交换极少,很少传染病毒,所以比其他性行为都安全许多。

  事实上,这些性行为都客观存在而且显然无法把一种人硬改变为另一种人。所谓“远离”,怎么远离?连东方不败都清楚: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

  笔者的看法是:不安全的,没有保护的性行为是罪魁祸首。这就要求同性恋人士要洁身自爱,注意自我保护,除非你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性伴,并且你的性伴也只有你一个性伴,否则最好广泛使用安全套。

  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中国,你不知道谁是同性恋。你以为你在远离的时候,很有可能实际上在接近。而这条言论本身同样是歧视,孤立同性恋者的言论,而所有的偏见都是无知的。由于传统的力量和广泛存在的社会压力,很多同性恋者会选择结婚,病毒通过这条渠道向异性恋人群大量涌入。而且,不可否认双性恋者的存在。所以,如果同性恋者是极端危险的,那么所有的人都是极端危险的,只是这种危险存在一定的“时滞”,它不会很快表现出来而已。#p#副标题#e#

  如果我们只盯着同性恋者的危险看,往往就会忘记了异性恋者的危险。其实,不管你的性向如何,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都是同样危险的。以群体为研究对象的概率对个体无意义,因为只要有一次高危行为发生,你感染病毒的概率就只有两种,0或者1。所有,错误不在同性恋,不在性,而在无保护措施。

  我们往往会说,高危人群(比如同性恋者,农民工,性交易者,吸毒者,卖血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不足,没有防护知识。可是我们往往忘却,我们的社会有没有给予他们学习正确知识的机会,有没有给予他们宽松自由的空间和足够的人道主义的关怀。

  只有创造宽松的环境,广泛传播正确的保护方法,使人人都自觉自愿进行日常的防护,才是遏制艾滋病毒传播的不二法门。我们不能把表面的理论扩大化,性可以传播,我们就说性不好;同性恋者高危,我们就歧视同性恋者;卖淫嫖娼传播病毒,我们就假装性工作者不存在。在艾滋病已经远远不是一个简单的医学问题的今天,所有有素质的现代“公民”必须树立合理的,宽容的,科学的态度,才能对艾滋病的控制有所帮助。

  当然,笔者并非专业人士,只是外围的观察者。以上提到定有许多偏颇之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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