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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工会袒护日本人性骚扰女白领

2009-12-21 09:56 来源:99健康网

外企工会袒护日本人性骚扰女白领

  小A说,2008年12月26日,在公司举行的年终忘年会上,日籍上司横山宏明借机对其又搂又抱、卡脖子、摸胸部。想到之前横山宏明就多次对自己动手动脚,小A决定向公司高层投诉。2009年1月6日,小A向森六公司的三栗总经理投诉。公司次日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有两名中国籍工会委员参加,但是其中一名男委员几乎没说话,而女委员则提出要以旷工为由开除小A。而这名女委员还身兼工会副主席、妇女委员会委员和公司一行政部门的副部长三职。2009年1月22日,小A接到了开除通知。

  2009年3月,28岁的女白领小A,将原工作单位——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日企)的日籍上司横山宏明告上法庭,理由是横山宏明对其进行性骚扰。法院判决小A胜诉,并判处被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该案成为广州首例胜诉的性骚扰案。

  12月20日,该女工会委员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称“整个事情是无心之举”。广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研。而广州市的劳动法律界专家肖胜方则认为,工会任职人员,作为员工选举的代表,根本无权主动提出动议开除员工。

  记者与这名女委员取得了联系,起初她在电话中称打错了不愿接受采访。在记者短信邀约后,她打回电话态度诚恳,称整个事情本是无心之举。当时在会上自己并没有说过要开除女工,只是说由于小A旷工,如果按照公司规定应该予以辞退之类的话。

  她还同时否认自己是工会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但是,在小A性骚扰案件中被告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显示,该名女士确实出席了会议,而且身份就是工会委员。

  外企工会委员究竟为谁说话? 广州市总工会将对此事调研

  小A称,在公司组织的那次协调会上,出席会议的工会委员不仅没有帮她说话,甚至还在会上说出“总经理百忙之中主持会议是给面子”、“以旷工理由开除受侵犯女职工”等言论。

  广州市劳动法律专家肖胜方表示,工会任职人员不代表资方,而是为会员来维权,无论兼职是什么,身为工会委员,主动提出动议都不妥当。《企业劳动合同法》43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要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不能反过来主动提出意见。

  对于工会委员的如此言论,广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若森六公司该女士以工会副主席的身份提出要辞退女工的话,则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为工会主席不能兼管人事,无权提出炒掉员工。

  广州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此事需要经过调研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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