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先生与妻子结婚7年,如今以妻子当年持伪造身份证登记结婚为由,状告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要求撤销他们的结婚登记证。记者1月4日获悉,西城法院裁定,常先生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驳回其起诉。
常先生起诉称,他和妻子罗女士于2001年在西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近期,他发现妻子的身份证竟是伪造的。于是以婚姻登记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为由,要求撤销结婚证。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答辩称,常先生与罗女士登记结婚至今已有7年,起诉已超过期限。再者,常先生与罗女士二人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结婚,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签字、按指纹。民政局依法为他们办理结婚证书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的条件。
法院认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出。常先生7年前领取结婚证,至今才提起诉讼,已超过法规规定的“2年”起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起诉。
A:婚检是国家婚姻法的规定,需要去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婚检凭证,可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任爱华副主任医师济宁市中医院
A:至于可否离婚的问题,建议您咨询民政部门或者相关法律顾问。这个不在我医学专业范畴,谢谢。
郝成飞主治医师天津市南开医院
A:评定的部门不是医生和医院,有专门的评定机构,多数是在民政部门一生只负责出具诊断和相应的病历,不具有评定资格。
殷立东主治医师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A:医生只负责提供病历,还有诊断书,不参与评判,有专门的评定部门应该是民政部门。
殷立东主治医师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