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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医闹”渐成市场 成都开展整治

2010-04-01 09:58 来源:99健康网

恶性“医闹”渐成市场

  将严管在医疗机构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最近几年全国范围内的恶性医疗纠纷越来越多。社会上甚至已形成专门的“医闹”市场,一些人与当事患者非亲非故,得知有病人过世后,主动怂恿家属使用极端或暴力形式向医院施压,然后再从中收取好处。

  昨日,成都市卫生局与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通告称,任何个人不得在医疗机构实施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自3月中旬至5月中旬,成都市多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医疗纠纷专项整治工作。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公布投诉咨询电话(028)61886278,希望患者能以合理渠道解决医患纠纷。#p#副标题#e#

  “医闹”:已渐形成专门市场

  通报会上,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张志强介绍,最近几年全国范围内的恶性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就成都而言,去年曾有一天内发生3起恶性医疗纠纷的事例。“发生医疗纠纷,患者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而是去医院摆花圈、设灵堂,很多医院为息事宁人,只好付钱了事。”张志强说,目前社会上甚至已经形成专门的“医闹”市场。即存在一个专门收钱“帮忙闹事”的群体,“这些人按天算工资,基本都是无业人员”。

  张志强说,可以理解一些家属因情绪激动与院方发生言语冲突,但恶性医闹却不能容忍。一方面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影响患者就医环境,另一方面,医院设施被破坏、为息事宁人付“无过错赔偿费”,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通告:

  9类行为违反治安管理

  通告称,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禁止任何个人在医疗机构实施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抢夺公私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的;抢夺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不听劝阻的;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不

  听劝阻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以公安机关界定为准)。

  成都市公安局三处法制科科长邵浩挺介绍,此前成都市卫生局与公安局曾联合发过通告,但力度没有这次大,多为协商解决,此次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违反通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p#副标题#e#

  建议:3种渠道解决医患引纷

  张志强介绍,医患纠纷可通过3种正当途径解决,包括医患双方协商、医疗鉴定及司法诉讼。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很多家属不愿走这种程序,选择“简单粗暴”的非正常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医院就支付了“无过错赔偿费”。

  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公布该处投诉咨询电话:(028)61886278,希望患者能以合理渠道解决医患

  纠纷。

  医院:期待与患者和平对话

  成都市一医院医务科科长张爱平认为,由于患者对医疗结果的预期和现实医疗条件有差距,医院不能达到预期结果时,患者容易表现出对医院的不满,激烈的就表现为恶性医闹事件。而医院往往追求息事宁人。据统计,仅该院2009年支付的“无过错赔偿费”就占赔偿总额三成。

  “我们期待与患者和平对话”,张爱平说,医院希望走合法程序,如果确实是医院存在问题,也有利于吸取教训,包庇医务人员并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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