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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品抽检:40批次饮用水不过关

2013-07-26 09:13 来源:齐鲁晚报

  7月24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3年第9批食品监督检验结果,在抽检的302个批次的饮用水产品中,有40个批次检出标签、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等不合格,相关产品和企业已依法接受了处理。

  2013年第9批食品省监督检验主要针对饮用水展开,共抽取279家企业的302批次产品,检验项目有:标签、净含量、耗氧量、pH值、电导率、氟化物、溴酸盐、亚硝酸盐、铅、砷、铬、矿物元素指标、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公示的检验结果中,合格262批次,批次合格率86.8%;实物质量合格27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89.7%。不合格的40批次饮用水涉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等多家饮用水生产企业,有5种是500毫升左右的瓶装水,桶装水成不合格“重灾区”,35个批次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超标项目主要为菌落总数、标签、电导率、pH值、亚硝酸盐等。

  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各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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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购和使用桶装水时应注意:看产品标签,合格的产品标签应清晰标注其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看包装桶,包装容器(水桶)一定要晶莹透明,质感硬;鉴别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无异味;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使用完,通常在一周内用完为宜,否则应加热煮开再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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