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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6家医院72病种将打包付费

2014-02-11 10:29 来源:中国健康界

  这6家医院为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宁大附属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和市妇儿医院。

  与以往的同病种费用相比,单病种收费实现“两降”:一是均次总费用较前3年下降10%左右;二是个人自付比例确定为3%~10%,也将显著降低。

  打包病种数居全国之首

  按病种付费有别于传统的按医疗项目逐项累计。它是指患者从确诊入院,按诊疗规范接受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实行定额收费。其中包括床位、护理、检查、检验、治疗、药物、手术、麻醉、材料等费用,包含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相关费用,但不包含伙食费、陪护费、个性化医疗需求费用。

  “据测算,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病种付费方式将使同病种均次费用较前3年下降10%左右。”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树生说,这项改革目的有三:一是探索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二是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三是提高医保资金管理水平。

  这72个病种里,每个病种的收费定额标准是依据试点医院近3年全部病例实际诊疗费用测算分析,并结合专家意见最终确定。

  与其他城市的按病种付费不同,宁波有两大创新直接让市民受惠。一是72个病种“打包”收费的标准确定为医保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不再受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限制。二是个人先自付比例确定在3%~10%之间,费用显著降低。

  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消息称,按病种付费,宁波推行的病种数量居全国各城市之首。

  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推广

  为兼顾市民的个性化医疗需求,对患者要求使用超出按病种试点定额标准的2000元以上植入性材料、床位及发生与本疾病无关的诊治费用时,不计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继续按原有医保政策执行。

  今后,这72个病种范围内,医保参保病人按定额标准由医保与试点医院结算;自费病人按定额标准支付给试点医院。对于实际费用高于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的,由试点医院自行承担;低于定额标准的,由试点医院统筹。

  其他医院也可申请加入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并按三级乙类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分别下调一定幅度执行相应病种的收费定额标准。

  今后,各大试点医院将推行首诊负责制,医院不得推掉危重和年老的患者,不得让病人提前出院,不得通过变更病种名称等方法多收费。

  陈树生说,待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推广,今后将视需要,逐步增加按病种付费的试点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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