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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强制送诊3类重性精神患者

2010-05-27 10:35 来源:99健康网

福建强制送诊重性精神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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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重点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轻微滋事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等三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情况。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公安、民政以及社区(村居)督促落实监护人将病人送往当地精神病院诊断治疗。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主要指触犯刑律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但经精神病司法鉴定确认为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重性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主要指有扰乱秩序、扬言闹事等行为,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的重性精神病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主要指未有过肇事肇祸和轻微滋事行为,但存在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
  
  我省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医院收集提供、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做好排查工作。
  
  各地公安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重性精神病人逐人登记造册,并及时录入公安信息系统。
  
  《通知》提出,对现行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公安部门应及时将肇事肇祸病人强制送往就近的精神病院诊断;民政、公安和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流浪乞讨、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秩序和社会形象的精神病人,有责任将其强制送往当地民政部门所属的精神病院强制诊断治疗和救助,没有民政部门精神病院的,由当地卫生部门所属的精神病院进行强制诊断治疗。
  
  出院病人谁来接收?
  
  完成强制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由收治医院负责送返患者居住地社区。对于有明确监护人的,交予监护人;对于“三无”病人交由病人发现地的民政部门负责联络协调接送返乡和后续救助管理工作。
  
  社区、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家庭随访和管理。
  
  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并主动将病人送往当地精神病院就诊。对因监护人不履行责任、不接收病人、不送医就诊而发生肇事肇祸的,应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每人5000元/年是否够用
  
  根据文件规定,强制治疗医疗费,每人每年5000元。
  
  5000元是否够用?这个标准又是如何测算出来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有关负责人说,按目前治疗精神病人的费用来测算,一般一个疗程3个月需要5000元。所以5000元/年一般只够一个病人一个疗程的治疗费用。若是病人一年发病两三次,5000元就捉襟见肘了。
  
  我省参与讨论该《通知》的精神卫生专家认为,政府埋单解决精神病人一部分医药费,让他们“身有所安”。而随着我省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的提高,今后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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