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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立医院改革将从内部机制破冰

2010-07-05 08:43 来源:99健康网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出台。

总体目标是在2011年底,全省公立医院选择确定重点项目推进,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管,公立医院规范运营的内部运行机制。

指导纲要提出,将改变公立医院人事及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切断医院科室收入与奖金分配关系,避免单纯经济取向,同时在公益性上,将在公立医院推广预约诊疗、临床路径等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的举措。

岗位:打破终身制,医德医风纳入考评
  
“大锅饭”和一成不变的人事制度曾严重制约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老百姓到医院看病,一些公立医院医生服务态度冷淡,而岗位终身制,也压制了优秀人才提升自己诊疗技术的热情。

对此,此次公布的指导纲要提出,我省将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聘用上,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对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可采用灵活的聘用方法,实行不同的聘期,给予较高的聘用待遇。岗位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

医生的收入分配不能一切向“钱”看。我省将试点岗位绩效工资制,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从根本上切断科室收入与奖金分配的关系,避免单纯的经济取向。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管理:政事分开,院长将有更大自主权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现管办分开,新医改启动后,全国各地一直在探索。目前,上海、无锡、潍坊、成都等地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医院管理机构,但对于何种管理体制才是最优选择,仍在探索中。

对此,我省将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上,将完善院长负责制,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院长也将有更大的管理自主权。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确定内设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用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合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医院监管上将建立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对实绩突出者实行重奖(其奖金可不占单位工资总额),连续两年职代会测评及考核不称职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惠民:预约诊疗比例争取达到5%至10%
  
我省将继续推进惠民医疗行动计划,将各项惠民医疗措施纳入项目管理,缓解弱势群体看病难、就医不方便问题。

预约诊疗服务目前正在我省一些医院试点,以安排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看病难。下一步,我省将逐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医院预约、复诊预约和社区预约等多种方式,实现就医群众可24小时随时预约,预约诊疗患者比例达到5%至10%。

为确立公立医院的服务标准,我省将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目前,我省要求65家试点医院根据卫生部制定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结合自选专业,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支付制度上,我省将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纠纷:探索引入第三方调解
  
为改善医患沟通,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的制度体系,推动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

我省还将推广济宁市第三方调解、济南市仲裁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工作经验,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积极探讨在全省建立第三方调节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各市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医患维权协会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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