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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因

2015-07-02 13:02阅读数 : 1537
任正新主治医师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普通内科

  急性呼吸衰竭的病因:

  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病因多数为呼吸系统的疾患,但也常因肺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

  1.各种导致气道阻塞的疾病:急性病毒或细菌性感染,或烧伤等物理化学性因子所引起的粘膜充血、水肿,造成上气道(指隆突以上至鼻的呼吸道)急性梗阻。异物阻塞也是一项可以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因。

  2.引起肺实质浸润的疾患:感染性因子引起的肺炎是此类病中主要疾患。误吸胃内容物,淹溺或化学毒性物质以及某些药物也可引起严重肺实质炎症而发生急性呼吸衰竭。

  3.肺水肿:①各种严重心脏病、心力衰竭引起的心源性肺水肿;②非心源性肺水肿,有人称之为通透性肺水肿(permeability pulmonary edema),如急性高山病,复张性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为此种肺水肿的代表。此类疾病可造成严重低氧血症。

  4.肺血管疾患:肺血栓栓塞是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种重要病因。

  5.胸壁胸膜疾息:如胸壁外伤、自发性气胸或创伤性气胸、大量胸腔积液等均有可能引起急性呼吸衰竭。

  6.神经肌肉系统疾息:即便司气体交换的肺本身并无病变,因神经或肌肉系统疾病造成肺泡通气不足也可发生呼吸衰竭。如催眠药物或一氧化碳中毒,呼吸中枢抑制。或颅脑损伤、脑炎、脊髓外伤使呼吸肌麻痹或呼吸衰竭。也可因多发性神经炎、脊髓灰白质炎等周围神经性病变,或因多发性肌炎、重症肌无力等肌肉系统疾病,造成肺泡通气不足而呼吸衰竭。

  急性呼吸衰竭怎么治疗

  (一)现场急救

  各种突发因素引起呼吸停止,应在现场及时抢救。现场急救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措施是保持呼吸道通畅。包括清除气道内分泌物及异物;若患者昏迷应使其处于仰卧位,头后仰,井托起下颌开放气道;在保证呼吸道通畅前提下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心跳停搏者,应配合胸外心脏按压,初步恢复呼吸和心跳后再行进一步处理。

  (二)支持性治疗

  1.保证呼吸道通畅:通畅的呼吸道是进行各种呼吸支持治疗的必要条件。在重症急性呼吸衰竭尤其是意识不清的患者,咽部肌肉失去正常的肌肉张力,软组织松弛。舌根后坠均可阻塞上呼吸道。呼吸道粘膜水肿、充血、痰液塞滞,以及胃内容物误吸或异物吸入都可以成为急性呼衰的原因或使呼衰加重。保证呼吸道的畅通才能保证正常通气,所以是急性呼吸衰竭处理的第一步。完成插管后迅速清除气道内分泌物,之后定时吸痰以保持气道通畅。

  无论是经过患者自身气道或通过人工气道进行氧化治疗或机械通气,均必须充分注意到呼吸道粘膜的湿化。湿化是否充分最好的标志,就是观察痰液是否容易咳出或吸出。应用湿化装置后应当记录每日通过湿化器消耗的液体量,以免湿化过量。

  2.氧气治疗:低氧血症常常是最致命的危险因素,因此在处理急性呼吸衰竭时应给予优先处理,其目标是使SaO2至少达到90%以上,而又不会发生明显氧中毒。通常短期内给予较高浓度(FiO2=0.50)的氧气吸入还是比较安全的,尤其是PaCO2并不很高时,之后为了减少氧中毒,应当尽量减少FiO2。为此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给予适当的PEEP,调整吸/呼时间比,减少氧耗等。应当注意,组织中的氧供除取决于氧含量外,还取决于心输出量,因此应注意积极控制心衰。

标签: 急性呼吸衰竭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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