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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决黑户问题 严处不给超生孩子上户口

2016-01-28 11:18 来源:99健康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2015年11月《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 份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

  2015年11月21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会议当时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和谐稳定。要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

  这次国务院专门发文就此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关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关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卫计委:不给超生孩上户口 发现即严处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各地不会再有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上不了户口的问题,有一例反映上来,我们就会认真的严查、严处。”1月26日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中国人口宣教网接受采访时表示。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由卫计委、公安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督查组,正在对解决黑户问题进行督查。

  目前,各地落实解决黑户问题力度依然不一。

  北京市西城区的张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她的二孩已经三岁多,准备今年三月份入托,但家附近的几所幼儿园都要求必须有户口才能上。她到辖区派出所打听上户情况,给她的回复是,如果没有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证明,就不能给她的孩子上户口。

  目前,广东等省已经比较到位地贯彻了无条件上户口的政策。据一位给超生二孩上了户口的深圳居民表示,上完户口快一个月了,她还没有收到催缴社会抚养费的通知书。

  解决黑户问题的一个障碍在于,部分超生人员担心上户之后会被追征社会抚养费,所以不敢前去上户。另一部分超生的公职人员并不担心被追征社会抚养费,但是他们惧怕超生的事情因此曝光而被开除公职,失去工作。河北一位有20多年工龄的国企干部告诉本报记者,如果被开除,损失太大了。白白辛苦了几十年,以后的养老保险等都没有着落了。

  杨文庄还表示,2010年六普中查出来的1300万无户口人员,其实超生人员所占的比例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么多,比如超过60%甚至达到95%。根据国家卫计委多次的调查,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应该可以满足全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意愿。“我相信我也预测,今后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一定会越来越少的。”

  至于社会抚养费问题,杨文庄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没有变,所以未来违法生育的还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去年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可能在近期出台。届时,将会对社会抚养费的下一步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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