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医院爆发乙肝感染事件是否真实呢?2月9日,一份山东省卫计委文件流出,称该省某三级综合医院报告今年1月发生过一起“血液透析室疑似乙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这份编号鲁卫医字【2017】8号的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首页内容称,该省某三级综合医院报告今年1月发生一起“血液透析室疑似乙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经国家级、省级专家组会同当地调查核实,初步判断是一起因院感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文件指出,青岛乙肝事件发生在2016年全胜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国家及山东省专题通报陕西镇安县医院血液透析室丙肝感染事件以后,涉事医疗机构为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暴露出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强化血液透析室院感管理工作部署落实不力、院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另外,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官网1月26日的一则消息也印证了该事件的存在,这份标题为《荣成市节前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进行拉网式检查》的消息指出,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卫医字【2017】8号要求,荣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医政医管科、二级以上医院院感办主任、血透室主任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7年1月26日对辖区内4家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山东省卫计委这份文件所提到的“陕西镇安县医院血液透析室丙肝感染事件“即,2016年2月17日至19日,镇安县医院在对该院部分血液透析患者例行病毒抗体检测时,发现有患者丙肝病毒抗体阳性,随即将该院相关透析患者血液样本送往省级医院检查,截至2月24日,经会诊,初步确认丙肝病毒感染者26名,包括镇安县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等15人因该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9日下午,山东省卫计委向界面新闻回应,此事发生在青岛辖区内,“青岛市卫计委今明两天会回复。”
记者随后联系到青岛市卫计委宣传处一陈姓工作人员,他表示,涉事医院为城阳区人民医院,市卫计委今天稍晚点会发布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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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肝病毒感染者他的病毒量不高,肝功能检查也是正常,一般6~12个月检查一次。如果病毒量高,要每3~6个月就要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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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是阳性的,就属于乙肝病毒的携带者。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是阴性的,就表示身体并没有感染乙肝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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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婆婆的乙肝病毒量比较高,宝宝还没有全程的乙肝疫苗的接种,密切的接触就有可能导致宝宝感染乙肝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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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体检不一定能查出乙肝,有的时候乙肝的感染者他的肝功能也是正常的,所以常规检查是不能够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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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该选择检查一些其他的传染病,比如除了乙肝以外的不一定就会感染,也不要过于着急,如果是单纯的病毒携带,如果肝功能正常而且病毒复制水平不高,暂时不需要治疗,要随时复诊。
李红冬副主任医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A:建议可以在1~3个月之内随时复查乙肝两对半。如果没有被感染,应该及时的注射乙肝疫苗,尽量性生活中用避孕套方式感染。
李红冬副主任医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A:那你注意观察,最好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乙肝五项,不过得在这种情况出现,至少半月以后才能检查时间短的话,不会有什么结果,必要时定期复查
张强主治医师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A:乙型肝炎一般症状不明显,有的可以表现表现为恶心,乏力,黄疸,食欲不振,右侧腹胀满不适等症状。
任正新主治医师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