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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被召回的问题减肥药

2010-11-01 16:14 来源:99健康网

  国家药监局10月30日发出通知,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据国外临床研究显示,使用该药可能增加受试者严重心血管疾病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
  
  曲美等10余种减肥药存致病风险被要求召回销毁
  
  昨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综合国内外监测评估结果,认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召回产品种类,包括:曲美、澳曲轻、可秀、赛斯美、曲婷、浦秀、亭立、奥丽那、曲景、新芬美琳、希青、申之花、衡韵、苗乐、诺美亭等,这样的“召回”比例和幅度。
  
  可能诱发心血管病西布曲明是减肥辅助治疗药物,于1997年在国外上市,2000年被获准在我国上市。国家药监局表示,综合对国内外监测和研究资料的评估结果以及国内临床专家的意见,认为西布曲明目前在市场上按照适应症使用的患者较少,停药后体重减轻持续效果较差,且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
  
  药监局要求停止西布曲明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西布曲明在我国使用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并借鉴国外有关研究数据和采取的措施,认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西布曲明是减肥辅助治疗药物。近年来,在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一项旨在研究西布曲明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使用该药可能增加受试者严重心血管风险(包括非致死性心梗,非致死性卒中,可复苏的心脏骤停,心血管死亡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直密切跟踪国内外对西布曲明的最新研究和报道。2010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西布曲明安全性问题的专家咨询会,发布西布曲明的安全性信息,提示医务工作者和公众该药可能存在的风险,建议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用药,控制用法用量,严密监测用药后的反应。要求企业修改完善说明书,警示用药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无论是治疗肥胖还是希望通过减少体重达到塑形的人群,应长期坚持科学的生活方式,来保持体重,减少反弹;建议目前正在使用西布曲明的患者,应及时咨询医生,与医生商讨可替代的药物。#p#副标题#e#

 

 西布曲明是何种药物?
  
  西布曲明是减肥辅助治疗药物,用于体重指数(BMI)大于30 kg/m2 的患者,或体重指数(BMI)大于27 kg/m2,且有2型糖尿病或血脂异常等其他肥胖相关风险的患者。
  
  西布曲明于1997年在国外上市,2000年被获准在我国上市。目前国内西布曲明产品为盐酸西布曲明口服制剂,商品有曲美、澳曲轻、可秀、赛斯美、曲婷、浦秀、亭立、奥丽那、曲景、新芬美琳、希青、申之花、衡韵、苗乐、诺美亭等。
  
  谁要为问题减肥药买单?
  
  问题是要处理的,“屁股是要擦的”。依小编看来,至少有以下三个诘问:一者,身为代言的明星们,该不该现身“说法”、向公众致歉?更何况,《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
  
  其二,召回去就完了吗?曾经大量的消费者们,承担患病风险的人们,有没有人给一个“说法”?理论上是应该的。这也是企业和政府方面理应承担的一份社会公平的责任。
  
  最后,食品药品的安全防范机制,是不是应该反思?或者说,是不是应该多些向先进国家的学习借鉴?有多少问题是国外先行发现和查处的?老百姓没有“孙猴子”的火眼金睛,发现问题还得指望监管部门,“一次次滞后”恐怕不是什么好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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