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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试管纳入医保了吗 2024哪些省份试管可以报销

2024-08-07 10:10 来源:99健康网

   一、24年试管纳入医保了吗

  2024年,我国在辅助生殖领域的医保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多个省份开始将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广大家庭带来了实质性的福利和希望。

  二、2024哪些省份试管可以报销

  截至2024年6月1日,已有1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些地区包括北京、广西、甘肃、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此外,江苏省从2024年7月1日起也开始实施试管婴儿医保报销政策。

  2024年8月2日,陕西省发布《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自9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2024年7月2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自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截止7月底,全国范围内已有1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除陕西、福建外,其他省分别为: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2024年试管纳入医保的地区及报销范围

  截至2024年,我国已有多个省份将辅助生殖技术,包括试管婴儿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范围如下:

  1. 北京:自2023年7月1日起,北京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70%,包括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等。预估单周期试管婴儿治疗费用可报销约23%左右,具体报销金额需咨询当地医保局 。

  2. 广西:从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将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分别为职工医保70%和居民医保50%。以“一代试管”完整的一个周期为例,参加广西职工医保的夫妻可以报销大约7000-8000元;参加广西城镇居民医保的夫妻可以报销大约5000-6000元 。

  3. 上海:上海市明确将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细节可能存在差异 。

  4. 江苏:从2024年7月1日起,江苏省将包括"胚胎培养"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70% 。

  5. 甘肃:2024年2月1日,甘肃省发布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的通知。将“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仅限门诊就医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乙类项目先行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60%报销 。

  6. 内蒙古:将原3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12项,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 。

  8. 西省:2024年9月1日起,陕西省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取卵术”等6个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限3次/人。工伤保险支付不分甲、乙类,不实行限定支付。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13个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治疗费用,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9.福建省:2024年9月1日起,福建省规范整合并设立“取卵术”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定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其中包含8个项目及7个相关细分加收项目纳入医保,均仅限门诊支付。分别为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另包含3个项目及1个相关加收项目为非医保范畴。

  10.河北省:2024年8月1日起,河北省执行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同时,“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1.安徽省:2024年8月1日起,安徽省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纳入医保甲类管理的项目有“取卵术、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医保报销基数;纳入医保乙类管理的项目有“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计入医保报销基数。同时,“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个项目,参保患者每人、每项目累计最高可报销3次。

  12.吉林省:2024年7月1日起,吉林省将包括“取卵术、精子优选处理、人工授精”等8个项目。限门诊基金支付次数限1次/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支付,以生育保险备案至分娩(含计划生育)完整医疗过程为周期,周期内不设立起付线,支付比例为100%,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不区分甲、乙类,列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辅助生殖费用技术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

  13.江西省:2024年6月1日起,江西省执行《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其中明确规定,把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将1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中的取卵术、胚胎培养等9个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限定支付范围均为“限门诊且统筹基金支付每人2次”。

  14.青海省:2024年6月1日起,青海省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5.山东省:2024年4月1日起,山东省将11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新纳入医保。

  16.浙江省:2024年3月29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精子优选处理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部分辅助生殖类项目新增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31000000001诊疗中使用腹腔镜加收和31000000002诊疗中使用宫腔镜加收增加限定支付范围“取卵术中使用基金支付不超过3次/人”。试行价格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新医保发〔2024〕1号文件内容,将“取卵术”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

  18.广西省: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省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每人最多只能报销两次。

  其他城市如杭州、丽水市、云南省、泉州、湖北咸宁市以及河南洛阳市等也有各自不同的辅助生殖保报销和补助政策 。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有需要的家庭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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