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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毒剂有没有杀伤作用

2022-11-22 11:46阅读数 : 6790
王明轩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急诊科

  刺激性毒剂一般会产生杀伤作用,是一类非致命的暂时失能性毒剂,对眼、鼻、喉、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刺激性毒剂刺中毒是指对眼、呼吸道黏膜、肺组织产生烧灼刺激作用,其中最严重的危害是肺水肿,处理不当易导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急性肺水肿是由于刺激性气体导致肺泡,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使肺间质和肺泡的水分停留,从而使肺泡不能正常进行气体交换,导致窒息。

  对于刺激性毒剂中毒的患者应及时将患者转移到通风、氧气充足的地方,脱离中毒环境;保持呼吸道通畅,监测患者血压,心率的变化。必要时建立静脉通道,积极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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