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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竟暗藏毒素 爱美人连称“伤不起”

2011-06-17 15:15 来源:武汉晚报

  本来是想美容,结果反遭“毁容”。连日来,《百姓问政》收到不少女性市民的来电来信,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咨询遇到化妆品伤害到底该怎么办?

  市民林女士称,脸上长了痘痘后,她在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款祛痘产品。使用一周后脸上开始出现一些红斑、丘疹、水肿、水疱等过敏反应症状。本来还可以带“痘”上班,结果不得不在家静养2个星期,丢钱又丢人。

  “白领”郑小姐的遭遇更“冤枉”——“花了1千多在美容院买了一款美白化妆品,使用时美白效果是不错,可一旦停用,脸上真是‘惨不忍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何远离化妆品伤害?昨日,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副所长余军,因此接受了专访。

  余军说,化妆品皮肤病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其中皮肤伤害最常见的是接触性皮炎,一般在使用某种化妆品后一周内发病,出现红斑、丘疹、水肿、水疱等症状。其次,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痤疮、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指甲损害等化妆品皮肤病也较为多见。

  目前我国化妆品皮肤病逐年增加,由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致病化妆品的种类多样,以美白类和祛斑类产品为多。

  引起化妆品皮肤病的主要原因,是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如化妆品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超标)、部分“三无”产品擅自上市销售、卫生质量问题严重等。在不合格化妆品的原料中,一般含有一些对皮肤有直接刺激性的成分,如香料、防腐剂、乳化剂、色素、避光剂和一些重金属,其中有的是致敏原。消费者一经使用,就引起接触性皮炎;有的接触皮肤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有的内含类固醇激素导致皮肤色素改变;有的内含铅、砷、汞等重金属,可引起皮肤黏膜慢性中毒或阻塞毛孔引起痤疮。

  余军告诫爱美之人,要掌握选择化妆品的“窍门”,才能远离化妆品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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