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未做皮试就输液,导致70多岁的王女士过敏,住院151天。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赔偿王女士各种损失共计6.4万余元。
现年77岁的王女士诉称,2009年12月28日晚,她因四肢胀痛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值班医生违反医疗常规,严重不负责任,在了解她过敏史的情况下,没有给她做药敏试验就直接开具头孢曲松钠输液,造成她严重的药物过敏。事发后,她先后经过门诊治疗和长达5个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出现过敏导致的病危,并造成双耳突发性耳聋,直到2010年6月4日出院时,仍存在过敏导致的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至今,她的健康状况明显低于就诊前的状态,常常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面临后续治疗。
王女士认为,由于医生的违规操作和严重不负责任,使她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她起诉要求医院赔偿15万余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辩称,医院对王女士的诊断正确,治疗没有违反诊疗规范。王女士住院费共计18万余元,扣除其已交纳住院押金4.5万元,尚欠医院医疗费14万余元,并反诉要求王女士支付此款。
法院审理查明,王女士共住院151天。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医院在对王女士的医疗过程中,询问病史不细,对王女士存在药物过敏未尽到注意义务,在未查清过敏史的情况下违规使用药物罗氏芬,且使用过程中对病情观察不细,存在医疗过错。上述过错与王女士服药后出现的过敏性皮炎、肠炎及其并发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王女士存在的高龄、自身疾病导致的体质差、对过敏后果恢复慢,亦在其损害后果中占有一定因素,故医方应负大部分责任。王女士发生的耳聋,难以认定与药物过敏有关。法院根据鉴定意见,认定北大人民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为80%。
根据责任比例,王女士应支付住院费2.6万余元,由于其已交纳住院押金4.5万元,因此不欠付医院住院费,对医院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4万余元。
对于过敏性哮喘患者如果你制良好的话,不会影响任何的寿命。
2022-04-09 浏览(5262)
湿疹是过敏性的疾病,患有湿疹的患者常常是过敏性的体质,而酒精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过敏的物质,因此湿疹患者不可以饮酒。
2022-03-28 浏览(5449)
任何对HPV疫苗活性成分或者辅剂有过敏反应则是严禁接种的。对妊娠期妇女应该延迟到分娩以后接种,急性期患者应疾病痊愈后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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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hpv疫苗前无需做相关的具体检查,患者要除外自己对HPV疫苗的活性成分,甚至辅剂有过敏反应,这样的女性不适合接种HPV疫苗。
2021-11-07 浏览(1559)
A:您好过敏性紫癜一定要检查一下过敏原,这样才能避免饮食导致的再次复发,尤其是异种蛋白质(比如虾、螃蟹、鸡蛋等)。
任正新主治医师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A: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忌食鱼虾类,多吃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并给予抗过敏、抗炎,调节免疫等支持对症治疗。
刘静副主任医师淮北市人民医院
A:临床上我们需要根据患者不同程度的过敏状态,选用不同程度的抗敏药,症状比较轻的患者,可以使用氯雷他定和扑尔敏等口服药来治疗,症状比较重的患者可以在医院注射苯海拉明等抗敏针来治疗。症状特别严重的需要输液。
邬美俊主治医师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
A:建议患者平时一定要多注意饮食的清洁卫生,需要患者去医院做一下过敏原检查,今后的饮食一定要注意。
杜晓晖副主任医师秦皇岛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