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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惨遭多人围殴 校园暴力何时休

2016-07-14 14:22 来源:99健康网

  13岁的少女惨遭多人围殴,校园暴力何时才能停止?2016年7月13日讯,家住南京市栖霞区的黄先生下班回到家后,发现13岁的女儿脸部淤青红肿,再三追问得知,女儿被十几人围殴。警方调查发现,打人的都是孩子的同学和“朋友”,最大的19岁,最小的才12岁。

  今年6月4日,参与打人的史某在栖霞区一家医院挂点滴,几个朋友到医院来看她。随后几人觉得无聊,就去附近公园玩。在公园里,他们想起前几天听史某说过,小黄常在背后说她坏话,几人就想教训小黄。于是他们以玩耍的名义,把小黄约到公园。几人都是平时的玩伴,因此小黄没多想就来到公园。

  而此时,史某也挂完点滴,被接到了公园里。到了公园一处钓龙虾的地方后,史某突然抓住小黄的头发,质问她是否在背后说坏话。小黄当场否认,但史某仍对她连扇了几个巴掌。扇完后,史某让闺蜜过来打,史某的几个同伙就先后上来殴打小黄。在这之后,他们又先后带小黄来到公园另一处比较偏僻的地方、某个废弃工地、一处偏僻的桥洞下,轮番殴打。一直到当天夜里10点多钟,在史某的同意下,众人才停了手。

  打完人,史某等人威胁小黄不能报警,小黄点头答应后,对方才放人。回到家中的小黄很害怕,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小黄的爸爸回家后发现女儿脸部淤肿。再三追问之下,小黄才说出了真相。小黄的爸爸听后连夜报警。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其中一名打人者姓邓,邓某的爸爸是警方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民警随后联系邓某爸爸,将邓某带到了派出所。在他的配合下,警方将其他打人者一一传唤归案。所有涉案人员对参与殴打一事供认不讳,所幸小黄伤势不太严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其中一人年满18周岁,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都是未成年人,被警方责成监护人严加管教。

  延伸阅读:校园暴力何时能休?

  各地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江西永新,一女生因管理同学与其产生矛盾,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下跪掌掴;浙江庆元,四名初一男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关在黑屋里殴打,用绳拴脖烟头烫身;广东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衣服殴打,并被拍裸照、视频上传网络……记者粗略统计,今年上半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竟多达20余起。

  三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虐待同学而被控“绑架”、“折磨”等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们或面临终身监禁这样的惩罚。该案因中美两国对校园暴力惩戒的差异引发热议。

  校园暴力频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较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大数据:不到三成涉事者负刑责

  校园暴力,主要指学龄期(7岁至18岁)青少年与同学之间发生的斗殴、性侵、敲诈财物等暴力行为。由于媒体集中报道、网络传播发达,人们渐生一种错觉,似乎暴力正在肆虐中国校园。若单从互联网上看,校园暴力发生的数量和影响,正越来越大。

  法制网舆情中心曾专门对2015年1月至5月发生的见诸媒体报道的40件校园暴力,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报告。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0%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10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比较低。

  据报告,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此外,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报告指出,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

  另外,从对校园暴力处置结果来看,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为27.5%,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罪名判罚居多。

  广州市中院去年年底发布《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该报告没有明确数据指向广州校园暴力犯罪呈增长趋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副教授宋雁慧透露,国内目前欠缺对校园暴力各方面的数据统计,根据她了解校园暴力一直存在,但几年来并没有明显增多。

  新特点:女生暴力成关注焦点

  记者梳理2015年上半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现,“女生暴力”渐成公众关注的焦点。具体而言,呈现出群体性,表现为“多对一、多对多”,折磨措施一般与性、身体侮辱有关。例如最近江西永新校园暴力事件,多名女生约出被侵害者,对其实施罚跪、侮辱性殴打、扇耳光。一人施暴,接着其他女生继续上前施暴。法制网的调查报告显示,从性别上看,“女女暴力”占比达32.5%。

  2008年,来自河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调查显示,在该校护理专业的563名女生中,认为校园存在暴力行为的有184人,发生率33.6%。其中,63.6%为言语暴力,23.9%为躯体暴力,12.5%为抢夺(盗窃)财物;最常见的原因是言语不和,比重达53.8%,嫉妒对方的占到21.2%,讨厌对方和毫无理由的分别占17.4%和7.6%。

  其次,“网络暴力”流行,施暴者将暴力事件上传网络。施暴者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对受害人进行言语攻击,或上传受害人隐私、被侮辱的照片、视频等。此外,暴力通过网络还会达到“二次传播”。

  记者留意到,校园女生暴力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施暴者暴力、旁观者冷漠。当看见校园暴力发生时,围观者不是去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而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进行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网络中传播散发。此种冷漠举动、或纵容,给被侵害人造成的身体、心理损伤极大。

  如何改进?

  专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

  校园暴力事件,于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国并非个案。在日本,校园欺凌一度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不进学校)。但为预防校园暴力,各国的应对举措和法律手段各有差异。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校方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校园欺凌现象严重的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成立了检查小组,监督教育那些无视甚至纵容校园欺凌的教师。

  近期,校园暴力频发的现象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的关注。其在个人微博上转发了若干“暴力”视频,并呼吁政府、教育部门、警方介入调查惩戒暴力。同时他还专门设立一个微博话题“校园暴力举报台”。

  陈里建议,“政法机关、学校、共青团等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一次阻止校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从长远讲,应从立法、司法、社会治安治理的角度来综合治理。”

  陈里称,《未成年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由于现在未成年人成熟得较早,因此他建议,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该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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