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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消药品一半加成”叫好

2016-11-15 16:14 来源:山西晚报

  近日,一个关涉千家万户利益的重磅好消息传来:山西省15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一半加成。

  报载,为推进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省市联动要求,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眼科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省活血化瘀研究所等15所公立医院,自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取消药品一半加成,即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加成7.5%的价格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并力争到2017年年底实现药品“零加成”。

  在采购价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的药品加成制度(实际上医疗机构普遍都是按15%的加价率顶格加价),自颁行至今,已经过去了十个年头。十年来,这项被称为以药养医的制度,在过去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功不可没。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带来的令人始料未及的“大处方”之恶也开始显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许多医院,患者即使看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也得拎出来一袋子药且花费不菲。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日渐模糊,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原国家卫生部早在数年前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中,就将取消药品加成提上了议事日程。据国家卫计委消息,这项工作自启动以来,至去年8月,全国已有3077家县级公立医院、446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显见的好处是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若放在医患关系远较从前紧张、医闹事件时有发生的大背景下,改革掉这一颇显短视的制度设计,对维护医者固有的良好职业形象、将医患关系拉回到正常轨道上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进而构建和谐社会,都将助益良多,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今,我省开始加入到取消药品加成的行列中来,不仅值得称赞,更将带给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

  当然我们也该注意到,在医改的道路上,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其中的一步。真正要把药价降下来,把其中的水分拧干,还需要更多与时俱进的改革举措及制度的安排。

  为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过去我们已经有了集中招标采购等诸多制度措施的有益探索,但目前看来还是不够的。价格问题实际又是体制问题,只有把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保险体制以及政府管理体制等都理顺了,药价才可能真正降得下来。要达至这样的目标,我们显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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