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介苗接种是预防小儿结核病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计划免疫要求在全国城乡普及新生儿卡介苗接种,下列情况禁止接种卡介苗:
一、先天性胸腺发育不全症或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患者。
二、急性传染病恢复期。
三、注射局部有湿疹或患全身性皮肤病。
四、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
五、已知对该疫苗组成成分过敏者。
六、患有结核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七、患有脑病为治疗的癫痫以及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八、对于出生体重小于2.5千克,胎龄小于37周的早产儿暂不接种。
九、妊娠期及哺乳期禁止接种卡介苗。